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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劳务派遣制度回归应有价值功能!

标签:   | 作者:admin | VISITORS: | 来源:昆诚
21
Apr
2018
昆山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现代劳动力市场中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劳务派遣制度在西方一些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正经历着从最初限制到逐步放松管制的转型。我国劳务派遣通过劳动合同法首次入法并正式制度化的同时,却面临劳动法理论滞后与法律规制缺位的双重困境,以及如何依法治理的纠结。

在对劳务派遣认识不足的情形下,该制度改革的主要误区有:在价值理念上以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劳动用工标准来评价劳务派遣这种非标准劳动用工,在制度设计上表现为立法规制重点本末倒置、立法技术粗糙失范与立法效果自相矛盾等。

改革之道首先在于正本清源,回归劳务派遣制度应有的价值功能,统领改革方向与思路;其次在于重塑劳务派遣制度改革的价值理念,核心是以非标准劳动关系及其法律治理来认识劳务派遣,为我国劳务派遣制度改革提供正确的“意思场域”;最后是完善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制度设计,在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优化行业准入与过程管制、理顺法律关系与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强化违法成本与责任等方面,实施我国劳务派遣制度改革的“一揽子”配套方略。
 
劳务派遣是现代劳动力市场中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劳务派遣制度在西方一些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正经历着从最初限制到逐步放松管制的转型。我国劳务派遣通过劳动合同法首次入法并正式制度化的同时,却面临劳动法理论滞后与法律规制缺位的双重困境,以及如何依法治理的纠结。

在对劳务派遣认识不足的情形下,该制度改革的主要误区有:在价值理念上以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劳动用工标准来评价劳务派遣这种非标准劳动用工,在制度设计上表现为立法规制重点本末倒置、立法技术粗糙失范与立法效果自相矛盾等。

改革之道首先在于正本清源,回归劳务派遣制度应有的价值功能,统领改革方向与思路;其次在于重塑劳务派遣制度改革的价值理念,核心是以非标准劳动关系及其法律治理来认识劳务派遣,为我国劳务派遣制度改革提供正确的“意思场域”;最后是完善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制度设计,在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优化行业准入与过程管制、理顺法律关系与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强化违法成本与责任等方面,实施我国劳务派遣制度改革的“一揽子”配套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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